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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送“福利”

(通讯员 郭召利 孔丽 温晖)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逐步解决县乡事业单位留人难问题,我市制定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探索建立乡镇(不含街道)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例。

拓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注重选拔优秀乡镇站所负责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县以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进一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增发标准,切实兑现按在乡镇工作年限逐年增发的部分,逐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完善“三支一扶”政策措施。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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