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快报以新闻宣传业务为主的综合性资讯网站

济宁市发布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紧急通知

(记者 王粲)为落实《济宁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确保完成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我市发布关于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自1月12日12时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包含取得“封土行动”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停工。重污染天气解除后,济宁城区外环路范围内一律不得复工,确需施工的民生工程,在空气质量达到优以上方可施工。全市范围内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应急停限产基础上进一步加严要求,所有机组(锅炉)在超低排放基础上限产30%以上,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30%以上(保障民生的除外),未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其他企业按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解除后,济宁城区外环路范围内的企业继续执行此项规定。济宁城区外环路以内和兖州区外环路以内,禁止中型、重型柴油货车通行,严禁小型柴油客车进入城区,保障民生的车辆必须达到国四以上标准。制定任城区、高新区3个重点镇街机动车限行方案,通过采取绕行分流措施,实现柴油车镇街范围内限行。济宁城区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设施大排查,对餐饮饭店、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开展地毯式排查,凡是没有按照要求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3月31日前不得恢复经营,并实施顶格处罚。开展散煤治理执法大检查,济宁城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已完成“煤改气(电)”且具备取暖条件的用户,严禁使用散煤和生物质取暖;未完成“煤改气(电)”的用户,要采用清洁煤、电取暖等清洁方式,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鲁南快报 » 济宁市发布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紧急通知
分享到: 更多 (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鲁南快报 更专业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