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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死人”成为牟利工具

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江陵县熊河镇福利院院长熊德良,授意该福利院工作人员瞒报13名已死亡的集中供养对象,以套取五保供养经费用于福利院日常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日报 2017年8月29日)

此类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不时见诸报端,为了一己私利,“死人”被活着,出现在各类补助名单中,成为少部分人套取资金的道具。笔者不禁要问,为何此类事件屡禁不止?为何国家补贴频频成为贪腐官员觊觎的“唐僧肉”?

对于基层单位,从其地位和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上看当属权力末端,职权相对较小,往往容易被忽视,但由于具体工作人员掌控着某些事项管理权, 往往容易出现“苍蝇”吞食“蛋糕”的现象。不仅折射出个别公职人员的胆大妄为,更突显出监管的薄弱。造成的不仅是资金的流失,更是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度的流失。

笔者认为,要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要严格程序制度。要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规范,落实谁经办谁负责制度,避免经办人员违规操作。可建立联席会审制度,如要求公安系统调取户籍信息,那么死亡人员将无所遁形。其次,要严格日常监管。上级主管部门也不能只收集汇总不实地核实或者核实就走走过场敷衍了事。要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谁复查审核谁负责。比如上述事例中,从2013年至2015年如此长时间范围内的套取,竟然没被发现,不得不说复核把关存在问题。再次,要严格公示制度。在办理的过程中,要利用公告栏、网站等进行详细的公示。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在群众的监督力量之下,相信那些官员们也不敢轻易的乱作为。再次,要严肃追究问责。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下不为例。要分清责任主体,区分责任大小,使违规违纪人员都受到应有处罚。让他们有血的教训,这样才能把国家的好的补助政策真正的落到实处。

笔者相信,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各类问责机制的不断健全,此类事件的发生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文/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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