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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精神与“四个意识”的统一性

沂蒙精神的内涵包含党为人民谋利益,人民坚定跟党走两个层面,生死与共、水乳交融是沂蒙精神的精髓。“四个意识”,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沂蒙精神与“四个意识”有内在统一性,即本质上的同质性、要求上的互通性、价值上的一致性。

首先是本质上的同质性。“四个意识”是全局性、统领性的总要求,是一种更高层级的普遍性要求,沂蒙精神则是一种区域性、特殊性的先进群体意识。从本质上讲,沂蒙精神和“四个意识”都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先进意识,是指导工作生活的“精神食粮”。

其次是要求上的互通性。弘扬沂蒙精神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是增强党性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的需要;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性修养,核心是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难看出,二者在要求上是互通的。

再次是价值上的一致性。弘扬沂蒙精神,从沂蒙精神里汲取养分,转化为激励沂蒙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增强“四个意识”是为了更好地团结统一,形成全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凝聚发展动力。

作为市委党校的一员,要充分把握并运用好沂蒙精神和“四个意识”的内在联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将沂蒙精神更好地传承下去。 (杨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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