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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郯城梁朝伟”辱骂交警被拘留

4月20日下午,郯城县一名昵称“郯城梁朝伟”的网友公然辱骂交警被郯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4月19日上午12时许,根据群众举报,一名昵称“郯城梁朝伟”的网友在“郯城段友俱乐部《皮皮虾社区》”微信群发布了一段微视频,辱骂郯城县交警大队民警,内容粗俗,言辞污秽,不堪入耳。接到举报后,郯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联合辖区派出所进行调查。很快锁定了涉事当事人——郯城县街道办事处前龙门村居民张某。并依法对其传唤。
原来,19日上午11:40左右,“郯城梁朝伟”在东城新区马陵山路与孔望山路交汇口东路段违法停车,被巡逻至此的郯城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依法取证,并现场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郯城梁朝伟”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不是积极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是拍摄了微视频发在微信群大肆辱骂民警,并且有恃无恐,大放厥词,扬言“给拘留也得骂,憋得难受”。由于该微信群人数达495人,该辱警信息迅速在微信上传播,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由于张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4月20日,郯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注: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执法权威的挑衅,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环境和谐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执法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切不可肆意妄为!
通讯员:孙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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