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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三天再盗窃,人赃俱获又入狱

(通讯员 张琰) 近日,东明警方缜密分析、迅速出击,仅用八小时成功侦破一起电动轿车盗窃案,打掉一流窜盗窃电动轿车团伙,及时帮助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10月23日中午12时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110指令称:辖区一小区住户张某停在自家楼前的电轿车被盗。值班民警张军明等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报警群众张某称,10月23日中午11时许驾驶电轿车从超市购物返回,12时30分左右准备外出时发现原本停在楼前的车辆被盗。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搜索到了嫌疑人的身影,并且发现了其作案时驾驶的一辆粉红色电动三轮车,而让民警意外的是,这辆粉红色的电动三轮车仍然停放在案发现场附近,民警遂严密部署相关警力,等着嫌疑人“自投罗网”。

当日22时许,民警发现有三名男子鬼鬼祟祟从一辆白色轿车上下来,其中两名男子负责望风,另一名男子踌躇一会后走到电动三轮车旁并将车推走,蹲守的民警一举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王某当场抓获。

经过突击审讯,刘某交代了其于23日中午时分盗窃一辆红黑相间电轿车的违法犯罪事实;王某交代了其于23日下午花费3千元购买被盗电轿的犯罪事实,陈某则欲花费1千元购买现场的那辆粉红色电轿车。

经查,嫌疑人刘某于2017年2月因涉嫌盗窃电动三轮车和伪造证件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10月20日是刘某出狱的日子,距离此次在东明盗窃电轿车被抓仅过了三天。据刘某交代,其出狱后,与其在狱中结识的“朋友”吴某找到他,称有位朋友王某“预订”一辆某品牌电轿,并从网上购买了该品牌电轿的钥匙配件等相关物品协助其盗窃。10月23日,刘某从菏泽到东明,发现某小区的该品牌电轿符合“买家”王某的要求,遂下手盗窃,没想到不到一天就被东明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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