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冲)10月25日,东明县人民法院与东明县农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启动“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据介绍,这是全市法院第一家实现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
据了解,东明县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系统开通后,每件执行案件在承办法官送到时便产生一个虚拟银行子账号,该案件案款的收、付全部通过这个账户进行。这样,案款的收付数目和时间一目了然。“一案一账户”系统完善了账户的功能,有效解决了案款信息不全、案款滞留法院时间长等问题,确保每笔执行款精确、及时地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一案一账户”系统还把执行法官从手工查找账目的大量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执行案件的办理中,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赢得宝贵时间。“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的启动,将使执行款管理更加规范,网上层级审批流转,杜绝了承办人接触现金、私自办理执行案款收支现象。同时执行工作更加高效,提升执行公信力,有效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