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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天下,民为基

自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以来,“法治”成为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建设的关键词。我们每一位公民既是法制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依法治国”能够持续推进的遵守者和贡献者。法离人民无以立,法离人民无以施,法行天下,民为基石。

亚里士多德对法治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这样阐述:“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最后一章《全民守法》中对人民在法治中的重要作用也做了专题论述,足以看出人民在法治中的重要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群众是国家主权的构成主体,国是人民的国,家是人民的家,我国的任何一项政治经济决策都是来源人民、服务人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坚持全民守法,在依法治国中充分彰显人民的地位才能更好的将法治建设转化为人民遵守,才能在社会上掀起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才能使法的效用在社会上充分展现。

人民是检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标准。立足于时代、立足于社会,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立法效用如何,是良法还是恶法以及如何修订,从根本上来讲都依靠于民众的参与。立足于完善司法制度的考量,2015年5月1日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改变了以往民告官被告席无人出庭应诉的场景;立足于简政为民的思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大量减免证明举措,老百姓不用再为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而来回跑空趟……

依法治国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得到巨大提升,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法治普及层面不够广、程度不够深,人民守法意识单薄以及同传统落后思想间的抵触情绪等等状况。要真正实现全民守法,还需要努力打通与人民群众联系这一关,用大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方法实现学法入脑入心,活学活用,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律智至上理念,打牢“人民”这块法治基石,推进法治建设更加完善。

 

作者:周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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