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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私自报警,何谈学校安全?

近日,微博热传“一名学生被网络诈骗后因‘私自报警’被处分”一事,浙江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处分”系某管理人员“私自决定”,目前已撤销,并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这条新闻真是让吃瓜群众都惊呆了,被骗了现金的倒霉孩子报警求助竟然还被学校处分了?根据一份疑似浙江理工大学成教学院文一西路分院发布的文件显示,这名同学在网上受骗后,“无视班主任及学院领导的多次通知警告,私自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学院的校规校纪”,因此,分院经研究讨论,给予这名学生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遭遇网络诈骗,的确有其自身的原因,老师有没有劝过无从得知,但学生上当受骗已是事实,学校对于这件事情采取了“捂问题”“推责任”的做法,无非是为了学校的“面子”,不想暴露出学校的安全问题,然而学校的处分决定及声明却暴露了学校更多管理方面的问题。

“私自报警”违反校规校纪真是闻所未闻,且不说这条校规校纪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私自报警”这个词语组合都让人觉得不合语法。一个已经成年的大学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被骗时是有报警的权利的,而且如果不能自己去报警,难道还要写个申请然后层层审批么?并且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法律意识不够、社会经验不足导致被骗,学校和老师应该做的是安抚学生情绪、帮助学生挽回损失,并且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全体学生的财产安全意识,而不是在被骗学生的伤口上撒盐。这样不思帮助学生,只想着面子问题的学校怎么能安全?

对于处分决定,学校给出的解释是某管理员“私自”给予报警的学生,是因怒其不听劝阻,也担忧其他学生再上当受骗,为了震慑学生,这样的解释其实是很难说得通的。第一,文件上白纸黑字写着是由于私自拨打报警电话这一行为违反了校规校纪,因而给予其警告处分,这种处分起到的震慑作用更可能是让学生不敢报警,而不是学校所宣称的防止学生受骗。第二,一般情况下,给予学生处分,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要征得相关领导的同意,而一个管理员为何能够敢擅自处分学生?而白纸黑字的处分决定及上面的印章,是否正好说明该学校的公文及印章管理混乱?这种为了掩盖原来的过错编造谎言且管理混乱的学校怎么能安全?

校方要注重声誉、应对安全考核是可以理解的,但在这种事情的处理上,校方不能仅考虑面子,一味地“捂”与“推”只能更加丑化自己的形象,还不如展现出一个勇敢的态度,担起自己的教育责任,一方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另一方面,从这件事情入手,反思自己在教学管理中的疏忽不足,不断查缺补漏、强化改进,这样才能保住“面子”上的安全和“里子”的健全。

 

作者:任红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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