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人民网,2019年3月7日)
农村人居环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不仅愉悦身心,还能体现一个地区人民的整体素质,我们要从各个方面狠抓落实,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首先要完善基础设施。依托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等项目为基础,积极修建和维修通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90%以上,争取实现入户路硬化率达90%以上。
二是提升绿化品位。根据自身特点,栽种果树、观赏树等,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能开展乡村旅游,提高农民收入。
三是搞好垃圾处理。实行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进行集中填埋或清运。农户自己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由自己负责,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入指定垃圾桶。
四是治理污水排放。对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进行清除,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在群众居住密集区,逐步示范,建立公厕。
五是清除广告标牌。对公路、河道及村庄沿线墙体、电线杆上的小广告牌、宣传牌进行清除,对有碍景观、不规范的各种交通警示标志、路牌、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进行重新统一规划设计。
六是整治违章建筑。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对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整治自然村庄供电线路、电视线路、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七是开展危房改造。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对建房农户的规划引导,对墙体立面进行粉刷,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改善视觉效果。(禹里镇人民政府:邓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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