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有篇文章,题目是“我是党的干部,服从组织安排,文章通过各种事例充分展示了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原地委书记、政协主席孔繁森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先锋风采”。(人民网 12月20日)
当前,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许许多多的孔繁森式的党员干部,他们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服从安排,认真工作,不求汇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作为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有点还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可以说,这些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也无愧于自己的心。
但是,与之相对的,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与组织讨价还价的现象,“叫板”组织,不服从组织决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人并非讲奉献,而是凡事都最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如:一些人认为自己资格老,有本钱和组织叫板,在组织安排时要首先要处处为自己考虑好;也有人认为,自己在某一领域做出了贡献,某一个位置就是自己的“地盘”,除非自己主动请求调离,否则谁都动不得;也有人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连组织都插手不得等等一系列对抗组织的现象。
党章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可以说服从组织安排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没有任何条件可讲。同时要做到“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我们每个党员不管身处何部门、任何职位、从事什么工作,都必须服从上级组织领导和决定,而不得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只有做到服从组织安排,才能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华目标的早日实现。
(文/方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