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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倍思“纪”

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印发《关于2017年国庆和中秋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八个严禁”,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节前和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案例将通报曝光。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新一届党中央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四风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笔者发现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致“中央八项规定”不顾,利用“重大节假日”的名义,搞公款吃喝、违规消费、变相收受红包等。严重的影响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长期饱受诟病。

中秋、国庆“双节”同至,我们又迎来了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光。过去很多问题都发生传统节日,要防止“四风问题”的发生,必须继续紧盯重大节日这个时间节点,防止“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外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坚持“抓大不放小”的思路,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对“四风”问题,牢牢把握“常”“长”二字,以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廉洁的官场生态。在各级各部门上下同抓、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下,很多的“四风问题”都穿上了“隐身衣”,如以微信红包、电子购物券、预付卡等形式出现,给执纪监督提出更高的考验。该《通知》的落实,无疑是给心存侥幸者、顶风作案者敲响了纪律的丧钟。

怎样才能将《通知》的内容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首先应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守住纪律“底线”,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反“四风”的免疫力。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律意识,带头纠正“四风”,坚决向公款送礼、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说“不”。

其次要强化纪委监督职能,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实行执纪监督“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身在前,立足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节日期间的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对那些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必须毫不手软、坚决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顶风违纪者得不偿失。

 

还要加强宣传攻势,利用当前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加大宣传及社会监督力度,畅通各种举报渠道,持续释放强烈纪律监督信号,净化节日风气,掀起节日反“四风”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公开公布各种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社会各界对廉洁过节的监督举报。让腐败和违纪者无处藏身。

笔者相信,以中秋国庆为契机,狠抓“四风”、反腐败问题,将“纪律”的利剑顶在头顶,必将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必将更好凝聚党心民心,让中秋佳节风清气正、欢乐祥和,让廉洁过节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共识和习惯。

作者: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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