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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爆炸事件,究竟是谁的责任?

11月28日零时41分,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的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爆炸。 现已初步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稀气柜发生泄漏,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泄漏、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的司机等23人死亡、22人受伤。

这是一起重大伤亡事故,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并且对社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的。对此,王浩书记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张家口“1128”爆炸事故教训,抓紧研究制定我市落实意见和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安全工作刻不容缓,必须立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立即排除所有安全隐患,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必须要实行严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和问责追责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

此次问题的发生,在于社会对安全事故的不重视、不抓紧、易忽略,所以一定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反复性,始终要坚守住安全的底线。要落实地方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明责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文/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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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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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好文章!666,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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