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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不能成为徇私的工具

不久前,一个网络帖子在浙江省义乌市的本地论坛引发网友“围观”。帖子称该市北苑街道柳二村党支部书记杨光明家境不错,却让自己的母亲领取困难群众救助金,并指出救助名单中多人为村干部亲友。(11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慈善协会发给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全部进了村干部亲属的口袋,再次暴露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也是屡试不爽的蚁贪路径。而当此类案件在农村基层堆积性爆发时,我们不能不思考,农村救助资金、扶贫资金、农补资金的跑冒滴漏背后,违规发放的胆子是谁养肥的。

村干部将政府救助善政秘而不宣,救助流程暗箱操作,救助名单被村干部瓜分。杜绝类似的事件并不难,只要做到阳光公开,村干部也不敢猖狂到把救助名单变成“亲友名册”的地步。事实上,现在要做得阳光公开途径很多,是非常容易的,比如在村务公开栏中张贴,比如利用村头大喇叭宣传,比如利用村民微信群公示等等。如此,村干部绝不敢搞小动作,把政府的好政策当成肥己的道具。

防止权力滥用,最好的办法就是关紧闸门。群众身边的腐败,是在侵害群众的利益,消解群众的获得感。对于“蚁贪”的层出不穷,重点不在事后的严打,而是事前的预防。所以在打击“蚁贪”的同时,还必须追责监管的失守。我们经常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那么大量农村救助资金、扶贫资金、农补资金出现“跑冒滴漏”,有必要问问是谁打开了制度的笼子。纪检监察也不是万能的,唯有把基层职能部门的监管权力用好,才能真正扎牢制度的笼子。

公私分明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业操守,公而忘私才是为官从政的应有境界。义乌市北苑街道柳二村的两名村干部把救助名单变成“亲友名册”,受到严肃惩处,警示党员干部要时时用公与私这把尺子考量自己的党性,事事捧出一颗公心,摒弃“私心杂念”,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清白做人、坦荡为官。

作者:张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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