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快报以新闻宣传业务为主的综合性资讯网站

“老账新账”一起算,严惩公款买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等强化组织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纪委监委积极推进对“百名红通人员”33号黄艳兰的追逃追赃工作。(11月16日 人民网北京)

黄艳兰一位本应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却成了有名的“红通人员”,向全世界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这样将自己置于人民所不容的位置,主要来源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算清“旧账”,追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黄艳兰用于购买涉案52套房产资金来源于国有公司公款,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房产及相关银行账户存款属于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法院裁定没收其23套涉案房产。这一举动让人拍手叫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何况这种用公款买房的行为,被网友戏称为“房哥”“房姐”,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大大的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这些行为实该严惩。

追讨“新账”,加大反腐败震慑力度。部分涉案房产出售、出租产生的收益,对黄艳兰贪污犯罪产生的违法所得追缴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依法向相关银行支付上述涉案房产按揭贷款欠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这无疑对其他在逃犯罪分子一个警示作用,不是你被捕后上交手中所有财产即可,而是要你对自身犯下罪行所造成后期影响及不良反应负全责。

笔者认为,红通人员这些不只是由极个别的特例,但是他们对国内政治生态造成破坏,也对国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我们党在国内和国际的形象,可谓是“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粥”,我们党更应该加强追捕力度,减少财产流失,树立良好的国内外形象。我们党员来自群众,更要到群众中去,细心了解群众的需求,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学习正反两面的案例,警示教育自己,做好人民的公仆,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党员职责和义务。(乙木)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鲁南快报 » “老账新账”一起算,严惩公款买房
分享到: 更多 (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鲁南快报 更专业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