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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痕迹化管理走向形式主义

痕迹化管理,是在各种管理工作过程中,从时间和管理内容方面,不留间隙或空白、死角的缜密的工作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和留下证据。近年来,党政机关工作中痕迹化管理已经成为常态,但是当前,一些对痕迹华管理理解不正确,运用不当的情况有让痕迹管理走向形式主义的趋势。
重痕迹,但不唯痕迹。脱贫攻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痕迹化管理在这项工作中体现尤为明显,在这项工作之中,落实帮扶工作,让贫困户得到实惠、脱贫致富,除了好政策的实施以外,也需要帮扶力量的助力,如何体现帮扶,痕迹化管理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痕迹化管理有利于督促帮扶责任人把工作做实做细,让帮扶力量落到实处。这样的初衷是好的,然而现实情况却出现了差池,检查过程重资料导致了“资料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出现,这不仅是帮扶责任人思想认识不够,不负责任,也是大形势下唯痕迹,轻现实结果的一种体现。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贫困户居住环境、生活水平改善等方面上,痕迹固然重要,但是我们更应该将其放在一个辅助、佐证的位置上,而不是用作评判标准。
痕迹化管理不能简单一刀切,要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判定其所占分量。现在反映最多的就是填这样资料,做那样表册,资料堆成山难道就是我们追求的痕迹化管理的结果么,显然不是。一些毫无意义的表表册册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更会在工作中产生一种“资料合格工作就合格”的思维定式。好比环保工作,无论你做怎样的资料,最终环境没得到改善,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那这项工作他就是不合格;脱贫攻坚,帮扶记录再完善,资料再精细,没有达到脱贫标准,他都是没有意义的。诸如此类,可以通过结果反映过程落没落实,做没做细的工作,我们要减轻痕迹化管理在这项工作的分量。
痕迹化管理的本身是一项优秀的管理制度,他既能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让工作过程更加清晰明了,也能降低干部工作中的责任风险,但是我们不能事事都要痕迹化,唯痕迹化。我们要客观分析工作需要的过程,需要取得什么样的结果,通过分析衡量痕迹化管理的作用,明确各项工作中的痕迹化管理的意义,科学的痕迹化管理,借助各种便利的载体,充分发挥其制度的优越性,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痕迹化管理的效果,不然痕迹化管理将会是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杨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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