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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规定”缘于权力“脱缰”

各类奇葩政策文件、奇葩规定及其催生的奇葩证明,在一些地方层出不穷,如“复婚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全县卷烟销售必须达到25100箱”“按教师学科分配生二孩名额”“全县统一门店牌匾”“就业、入学须提供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屡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既干扰了民众生活,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9月13日《半月谈》)

说起政府部门出台的一些奇葩规定,公众不禁哑然失笑,不少奇葩政策来自个别政府部门出台的“红头文件”,一经曝出,舆论一片哗然,成了被群众讥讽的对象,政府威信扫地。有的奇葩“红头文件”公然侵犯私人领域,凭借行政权力对公民权益粗暴干涉。贵州遵义凤冈县曾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这一要求被认为涉嫌公权力滥用,逾越公权力运行的应有边界。

与之不一样的是,有的奇葩“红头文件”看似未逾越公权力边界,却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样暴露出权力的任性。前不久,为让城区门店牌匾整齐“好看”,某西部县工商局发布公告,要求县城门头牌匾统一为“长度不限,高度1.5米,厚度0.15米,底边对齐,不得随意增高或降低;门牌之间不留空隙,底色为红色”。

这些奇葩“红头文件”之所以受到社会的口诛笔伐,就在于公然侵犯私人领域,凭借行政权力对公民权益粗暴干涉。诸如复婚不能操办酒席,看似合理却是干涉个人自由。虽然社会上对复婚者办酒席这类事情深恶痛绝,但是,这只是公序良俗,只能由基层自治组织来引导,一旦上了政府的红头文件,则涉嫌侵犯个人权益。因为,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这些法制理念早已深入人心,我们的公权部门更不能逆时代潮流而动,任性妄动。

因为名不正、言不顺、理不直,奇葩政策的具体要求稀奇古怪,令人不胜其扰。也因为存在争议、受到抵制,奇葩政策往往是短命的,朝令夕改极大地消耗了决策部门的公信力。一些奇葩政策暴露了决策者的急功近利,引来舆论一片呛声,最终不到一天就被撤回,留下了“政策一日游”的笑话。

文/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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