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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新《条例》让制度“长牙” 纪律“带电”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中国纪检监察网)

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来,我国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伴随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更加进一步地说明了我国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高度重视。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更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自身底线,以高标准严要求来鞭策自己。当下我国各地依旧存在着一些干部被利益蒙蔽双眼的现象,不少干部心存侥幸, 逐步陷入了堕落罪恶的深渊,对国家、社会、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新《条例》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如若违纪,处罚更重。这不仅是对干部个人的警示警醒,更是对政治纪律的全面解读和梳理。只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知道清正廉明是基本,为民服务是宗旨。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时刻警钟长鸣,时刻以严要求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要管得住自己的手、口、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权力观。从自身做起,为党员干部带好头做好示范。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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