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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钱不省心  过节变失节

随着中秋、国庆的临近,有人打算留在家中陪陪家人,有人打算四处走走看看世界。不少选择旅游的朋友为了玩得既舒心又经济,提早开始研究省钱攻略。那是不是只要能省钱的攻略都是好攻略呢?哪些旅游能参加,哪些又不能参加呢?(9月24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公款旅游事件不断被曝光,相应的督查监管也越来越严厉。尽管中央对公款旅游明令禁止、三令五申,但威慑和警示作用仍有限,现实生活中公款旅游却屡禁不止。借“变装”的旅游形式,享公款旅游之“私利”,这是典型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此应该零容忍。公款旅游为何驱而不散、遣而不走、禁而不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反廉洁纪律。省钱不省心的旅游,如果身陷其中,会让人欲哭无泪、后悔不迭,会把开开心心地“过节”变成捶胸顿足地“失节”。

在现实生活中,公款旅游之所以有市场,并非某些领导干部看不懂中央文件,而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者心存侥幸心理。一些地方虽也在处理这种事情,但失之过宽、过软,即便“逮”到了,只要够不上刑罚,往往是“一退了之”,甚至连个“检讨”、“通报”都少之又少,这无疑就助长了这股“节日腐败”之风。

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千万不要“任性旅游”“省钱不省心的旅游”,导致人未“旅行”归来,举报信已经在路上了。只有让作风纪律成为自觉和习惯,才能让“变装”公款旅游偃旗息鼓,让群众为其“点赞”,最大程序地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因此,整治傍公款旅游,必须认清和扒掉这些五花八门的“马甲”,从制度着手念好“紧箍咒”,从公共财政着手扎紧“钱袋子”,从监督着手开出“新药方”,从处罚着手打击“新变种”,让领导干部没有侥幸心理,让傍公款旅游没有可乘之机。倘若要顶风任性“出游”,就一定要动真的、来硬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以涉嫌贪污罪起诉,既让广大干部群众放下反腐的包袱,也让违规违纪者付出惨痛的代价!(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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