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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月饼不可吃 风清气正过“廉节”

月饼,是中秋期间人们走亲访友、表达祝愿的常见伴手礼。中秋佳节就要到了,有人却开始“纠结”:别人送的月饼,可不可以收?单位买月饼,可不可以找下属单位报销?个人买月饼送礼,可不可以找人帮忙买单?(917日 人民网)

一年中秋、国庆将至,是亲人朋友相聚的好日子,也是“节日腐败”的高发期。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总会在这种时刻,松掉廉洁思想上的那根弦,忘记自己该做不该做的界限,在违规月饼、违规礼品上犯错误。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对纪律观念认识不足。有人认为违规月饼不拿白不拿,一点月饼拿了也不算犯错;有人对单位发的违规月饼、消费卡不问对错,满足于不损害自己利益就行;还有人“慷公家之慨,谋个人私利”,用公款购买月饼送礼。如何过“廉节”,纪律有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

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反“四风”没有休止符,要永远在路上,对“四风”问题抓早抓小、抓长抓常,积极铲除腐败的土壤。要从思想根源和灵魂深处清除以往的“节日腐败”情结,洗尽被“带坏”的社会风气中的污秽,才能真正做到让腐败分子无立足之地,同时有效警示心存侥幸者。(文/萧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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