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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打不得半点“马虎眼”

2016年7月1日,津蓟高速天津宝坻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邢台牌照的大巴坠入高速桥下河中,导致车上乘客26人死亡,4人受伤。25日,天津市安监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称,严重超载致爆胎是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包括河北省、邢台市多个相关部门的22名官员被问责。(8月26日来源:《新京报》)

26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就死于非命。对于谁来说,都是难以接受和释怀的。虽然,时隔一年,但去年津蓟高速天津宝坻段发生的这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至今谈起仍让人心有余悸、心痛不已。令人欣慰的是,通过当地相关部门一年的调查,终于将发生此次事件的真相公布于天下,并对涉事的22官员问责。这也算是给逝者以安慰,给生还者和广大公众以交待。同时,这也再次告诉我们,安全工作警钟必须“常敲重敲”,安全监管工作更是打不得半点儿“马虎眼”。

从表面上来看,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严重超载以致右前轮爆胎,从而让车辆失衡侧冲坠入高速桥下河中。但从深层次来看,却不是这么简单。从司法鉴定结论来看,这是典型的“客货混装,严重超载”。而出现“客货混装,严重超载”正是由于相关部门日常监管的缺位和在打“马虎眼”,其背后更是官商勾结、贪腐成习性。正如调查报告所指出的“临西县交通运输局有3名官员被认定收受八方物流的财物,放纵监管,导致事故车辆常年脱线运营超量载货”,甚至“在明知八方物流违法经营的情况下,长期收受八方物流贿赂。”

人们常说,安全生产大于天。但笔者要说的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更是重于泰山。如果说企业没有安全生产,就谈不上啥利润、啥效益,但如果没有政府安监部门的从严监管执法,即便取得了一点小利、小惠,那也不能长久。更何况,抓监管、抓预防、抓宣传更是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所在。因此,不论何时何地,监管部门都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能在安全监管、严格执法上打半点儿“马虎眼”。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们日常挂在嘴边、悬在企业工厂车间的一句安全工作标语。道理很简单,就是要求大家时刻重视安全、抓好安全工作。其实,这句标语更应悬在安全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管执法干部的头上,只有安全监管部门真正肩负起时刻抓好安全监管和预防工作,才能让“客货混装,严重超载”这些隐患被消灭于萌芽状态;只有安全监管执法干部始终洁身自律、严格执法、从严监管,才能让预防为主的安全监管职能真正发挥效用。

因此,在问责因安全监管不力的这22名官员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还要举一反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更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从严监督检查”理念,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从严要求管理,从严检查监督,不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漏过任何一个疑点,真正做到安全责任落实落地,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文/唐亦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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