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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档案要在“阳光”下建立

沈阳将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务员的承诺履行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诚信状况将成为公务员考核重要指标。(辽沈晚报  9月5日)

“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不和,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近些年,我们一直在大力提倡建设诚信社会,树立诚信理念,营造诚信环境,建设诚信体系,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务员作为公共权力的直接执行者,其本身行为往往折射的是一个国家的缩影,其诚信程度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不仅因为公务员的言谈举止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更因为他们所作出的决策,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公务员来说,诚信不仅仅是“私人领域”的事情,还关系到诚信政府的塑造和政府的公信力。

当前,个别公务员在诚信建设上存在着失信甚至背信弃义的现象。有的借钱不还,死皮赖脸,企图逃避债务;有的虚报谎报成绩,瞒报失误,用假政绩、假数字欺上瞒下;有的为了当官或升迁,随意篡改年龄、骗取或制造假文凭……这些失信行为,小则个人威信全无,单位形象受损,大则政府公信力丧失,社会信用倒退。

公务员失信行为多发,既反映出社会个体道德水准下滑,也折射出诚信管理和惩戒机制的短板。从这个角度上说,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实施及时而有力的惩治,也就有了其必然性。可以说,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是打造诚信政府、助推诚信社会的必由之路。

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沈阳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多省份都出台了加强政务诚信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一些地区提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以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建立,让守信者获得激励,让失信者获得惩戒是建设诚信社会、建立信用体系的有益尝试。

不过,公务员诚信档案要怎么填写、怎么用,也是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如果诚信档案只是变成了“暗箱操作”的“内部监督”,群众无从得知,那建立诚信档案还有何必要?因此,公务员诚信档案必须在“阳光”下建立,从诚信档案的填写到诚信档案的使用,都应该让群众参与进来,做到阳光透明,保证公务员诚信档案不掺杂“水分”。

在采集有关信息建立诚信档案的时候,要拓宽渠道,广开言路。通过走访、民意调查、网上公示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动员群众填写,这样才能让一些公务员的失信行为无处可藏。在诚信档案的使用中,要引入监督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引入公众监督。将公务员诚信档案置于“阳光”之下,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诚信情况进行跟踪考察,确保诚信档案的透明度,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诚信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  (文/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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