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福建籍男子故意杀死两名女性,并抛尸荒野的恶性案件。
被告人高某,1964年出生,福建省三明市人,现居住在合肥市蜀山区。1987年因为强奸罪在牢里待了10年,刑满释放后,又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2年10个月,直到2007年高某才出狱。出狱后的高某来到合肥蜀山区,在这期间,他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卖香烟的女孩,两人聊的不错,在2015年的时候,高某因为一些琐事,一气之下就这名卖香烟女孩又给杀死了。就在检察机关审理该起杀人案时,却又意外地发现高某身上还有两起命案。
公诉人认为,高某采用暴力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至两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重大,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视频来源:安徽科教 编辑:王珏)